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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后损失计算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8日作者:lx
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后损失计算
(公安部交管局 2005年10月27日)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事故对策科问: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如何确定?
2、事故现场清理污染、抢险及转移人员(牲蓄)费用是否纳入直接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答:1、交通事故统计中的财产损失是指车辆、货物以及牲畜的伤亡等直接经济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直接损失,应当按照车辆、道路设施、运载物资在当地恢复原状所需费用计算。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事故现场以外的以及事故发生之后的经济损失称为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所引起的交通阻塞、水、电、通讯失常、停工、停产损失等。据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直接经济损失指车辆、道路设施、车载危险化学品货物损失,由于交通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所造成的损失纳入间接经济损失计算。
2、事故现场清理污染、抢险、转移人员(牲蓄)费用不纳入直接经济损失。现场清理污染、转移人员(牲蓄)费用由肇事人承担。事故抢险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抢险费用似应由政府职能部门纳入经费预算。